中央公园项目二期建筑优化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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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省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:
你司报送的三盛中央公园项目二期建筑优化设计方案收悉,经审查并公示无异议,同意按下列审定意见开展下一阶段设计工作, 并按基本建设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:
一、原则同意三盛中央公园项目二期(1#、2#、3#、5#、6#、8#、10#、11#)建筑优化设计方案。
二、主要规划指标:
(一)二期指标:
1、总建筑面积174754.28M2,其中:计容建筑面积141984.10M2(住宅建筑面积138413.64M2,商业建筑面积342.42M2,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28M2,幼儿园建筑面积3100.04M2),不计容建筑面积32770.18M2(地下室建筑面积28195.14M2,架空层建筑面积4176.54M2,门廊建筑面积32.32M2,设备用房建筑面积366.18M2);
2、建筑基底占地面积:6858.59M2。
(二)全区指标:
1、总用地面积:95254.34M2,建设用地面积:82172.54M2;
2、容积率:2.6;总建筑面积270646.77M2,其中:计容建筑面积213648.6M2(住宅建筑面积205338.74M2,商业建筑面积342.42M2,由开发商持有的文化中心建筑面积2720.87M2,幼儿园建筑面积3100.04M2,社区配套用房建筑面积2146.53M2),不计容建筑面积56998.17M2(地下室建筑面积48960.24M2,架空及市政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037.93M2);
3、建筑密度:17.5%,建筑基底占地面积:14389.09M2;
4、绿地率:30%,绿地面积:24651.76M2;
5、机动车(小汽车)停车位:1701车位(其中地面250个为公共车位),非机动车(自行车)停车位:3455车位。
三、建筑间距和建筑退让:符合《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和《宁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》的要求。
四、按照《福建省“提高城市透水率”专项行动技术指南(试行)》要求,室外地面选用透水砖、植草格等透水性好的材料进行铺装。
五、应进一步收集相关资料,确保场地竖向规划及管线综合设计符合该区域实际情况要求。涉及消防、人防等要求的,以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为准。
六、按照宁德市大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书,二期共18户住宅不满足大寒日三个小时的日照要求,但均满足大寒日两个小时,分别是: 1#楼2-13层自西向东第四套共12户;1#楼2-5层自西向东第八套共4户;6#楼2-3层自西向东第四套共2户。你司应按照承诺函内容,在房地产销售时将上述住宅的有效时长予以公示,价格方面给予适当优惠,并在销售合同中注明日照不足的情况。
七、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一切活动,如有损害或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、使国家或个人遭受损失的,建设方应负责赔偿等法律责任。
八、幼儿园未纳入本次调整范围,仍以“宁规审〔2015〕40号”审定方案为准。你司应按照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约定条款,在规定时间内将二期调整情况告知一期商品房买受人。
九、本通知书有效期一年(从本文发出之日算起),一年内应申请办理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(施工图设计不得随意变更方案审定内容,确需变更的应及时申请方案调整),否则,应按届时规划要求重新审批规划设计方案。
宁德市城乡规划局
2017年元月12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声明: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,除焦点官方账号外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焦点立场。